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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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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置换远远没那么恐怖置换价会贴近估值价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出台后,市场普遍对于政府债务中企业债券(企业债和中短期票据等)的估值感到担忧。光大证券固收研究团队认为,大多数一类债务的置换价会贴近估值或二级市场价格,因此影响有限;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本身没有相对于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溢价,因此不会受到影响。

  三类债务的不同处置方式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对于企业债券类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存量政府债务(一类债务),发行人会发出公告要求置换,待持有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如果持有人会议没有通过,则该债务不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并且其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

  对于担保债务(二类债务),《指南》明确政府对企业债券类债务的担保无效,政府只对担保过错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和担保额”的孰低者。对于救助债务(三类债务),地方政府仅仅对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企业进行救助,其他企业原则上不予救助。

  一类债务的置换价

  从某种意义上讲,置换价是持有人和地方政府(及发行人)博弈的结果。对于持有人而言,如果置换价低于可比的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话,则持有人会选择不置换。所以,一类债务置换价的理论下限为可比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价格。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如果不能完成置换则相应的政府债务额度会被中央政府收回。政府债务额度是未来进行低成本政府债务的权利,因此理性的地方政府会尽力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使置换价处于一个持有人可以接受的相对合理水平。

  对于发行人而言更是如此,如果不能置换,则发行人需要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发行人会尽力促成企业债券的置换。为了促成置换,发行人和地方政府所给予的回售价很有可能贴近(甚至高于)估值/二级价格。

  结论

  从持有人的视角看,一类债务回售价的下限为可比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价格;从发行人和地方政府的视角看,其有较大动力促成置换的成功进行;从历史经验看,提前回售价均贴近或高于估值。

  光大证券固收研究团队认为,在《指南》框架下的债券置换中,大部分的置换价均会贴近估值价(我们甚至不能排除置换价高于估值价的可能)。退一步讲,即使置换债低于估值价,其也不会低于可比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价格。因此《指南》对其估值造成的影响并不大,甚至有可能是正面的。

  对于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而言,其并因为或有债务的属性而对于非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溢价,因此不会受到《指南》的影响。在熊市心态下,市场对于部分城投债券出现了不合理的定价,我们建议投资者关注该事件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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