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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8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5805 015806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4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年7月26日
    份额类别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C 合计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0,024 2,575 12,59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878,863,544.88 286,817,852.97 3,165,681,397.8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395,759.42 90,694.37 1,486,453.7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878,863,544.88 286,817,852.97 3,165,681,397.85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95,759.42 90,694.37 1,486,453.79
    合计 2,880,259,304.30 286,908,547.34 3,167,167,851.64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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