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A 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银华鑫锐 LOF)
 基金主代码 16183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A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34 014349
 截止基准日下属
 各类基金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 下属 各 类基 金 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673 1.668
 基准日 下属 各 类基 金 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1,750,647,861.45 189,452,611.40
 本次下属各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7650 0.7650
 注:《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未对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08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2 年 08 月 19 日(场内) 2022 年 08 月 1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08 月 23 日(场内) 2022 年 08 月 22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 2022 年 08 月 18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NAV)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
 始日:2022 年 08 月 22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
 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场内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时发生的费用,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8月1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2年8月22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8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开市起至10:30。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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