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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告
关于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在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协商一致,自2022年7月26日起,新增诺亚正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已在诺亚正行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二、重要提示
1.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暂未开放基金转换业务,自开放之日起,可通过诺亚正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参见本公司公告。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一年,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九个月,在最短持有期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转换转出。最短持有期期满后,通过诺亚正行申购该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诺亚正行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中,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因此投资者持有上述基金将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以及无法退出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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